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扬州市着力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办理—奖励—宣传”全流程管理制度,形成了“有奖举报人人参与,应急安全人人关心”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制定落实有奖举报“硬措施”。扬州市承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19个牵头部门均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奖励标准等事项。制定出台《扬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各牵头部门举报奖励支出。

创新方式,大力推广全员排查隐患“红丝带”。在扬州全市大力推广瑞祥化工“红丝带”经验做法,推动超千家企业建立“红丝带”制度。推进“政府奖励”和“企业奖励”齐头并进,市安委办先后四次对“红丝带”先进企业和“最佳吹哨人”实施奖励,共计金额80.2万元,有效激励企业员工全员参与自主管理、持续改善现场环境、深入消除事故隐患,企业安全质态显著提升。
广泛宣传,吹响人人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安全哨”。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通告》,联合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的一封信》《号召各企业负责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的一封信》。发布“举报有招我来教”专栏,介绍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奖励金额较大的典型案例。
规范办理,织密打非治违“安全网”。扬州市安委办出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全过程保密工作的通知》,设立12350电话专席,接报后形成保密工单,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有奖举报实施以来,该市共接收有效安全生产举报信息30028件,查实后奖励14644件,总奖励金额超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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