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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个人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阳交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消除安全隐患。
7月25日晚上,惜福镇中队在王沙路正阳东路路口南侧开展夜查行动。23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沿王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夜查点南侧约50米处,突然靠路边停车,民警发现该车行迹可疑后,立刻上前检查。驾驶员刚摇下车窗,民警便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核查中民警发现,刘某在今年6月份因醉驾刚被中队民警查获过,目前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此次被查获属于二次醉驾。据驾驶员刘某讲,中午自己喝了两瓶啤酒,晚上在工地干完活后又在夏庄的一个小饭店喝了三瓶啤酒。喝酒之后刘某便驾车回惜福镇的住处,结果没想到路上碰见交警夜查再次被查获。刘某第一个醉驾案子还没有审理完毕又被查获,当民警问刘某为什么再一次酒后开车时,刘某说以为这么晚不会碰到交警。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城阳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危险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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