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13个重大典型垄断案件。其中5起发生在药品领域,8起发生在燃气、供暖、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领域,每个领域都对接着老百姓的生活刚需,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个别企业甚至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了亿元级“天价罚单”。
在经济活动链条中,消费者处于终端环节,是垄断后果的最终承担者,消费者利益受损若得不到救济,则无法分享竞争、创新乃至发展带来的红利。尤其是在医药、交通、水热气电等领域,由于产品特性和市场结构特点,垄断行为本就易发、多发。加之这些领域垄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又波及甚广,甚至可能成为一些群体的“不可承受之重”。在民生领域深入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传递出的为民取向清晰明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细看此番公布的“黑榜”,上面不光有企业,还有两家行政单位。众所周知,相较于市场经营主体垄断,行政性垄断依靠行政权力背书,往往具有更强的排他性和强制力,其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破坏也更严重。因此在反垄断过程中,行政性垄断一定不能“例外”。就拿某地通过行政权力排除了其他竞争者公平参与当地共享单车服务的权利来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并通报,不仅是个案层面的一种纠偏,也起到了“以案释法”的作用,有利于让更多行政部门意识到行政性垄断的边界,意识到破除行政性垄断并非空话和虚招。
民生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从经济学角度看,“民”是消费者,民生消费是个大市场。从这个角度看,反垄断聚焦民生,也不失为打通市场“经络”的一大着力点。要看到,民生领域的垄断现象常常呈现出区域性、行业性和地区性特征,这种封闭小市场和自我小循环的做法限制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协同发展。如今,通过市场监管手段,破除各种划片圈地的割裂做法,有助于促进各地区、各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对推动形成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大有助益。
从民生小事出发,也能释放市场创新活力。从实践中不难发现,往往就是一些很小的有损公平竞争的梗阻,让一家企业失去入场创新、产业升级的机会。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从燃气、供暖等领域的市场垄断,到涉及共享单车、垃圾处理领域的行政性垄断,都在无形中扭曲了竞争机制、损害到创新动力。为民服务没有终点,反垄断执法不会暂停。瞄准靶点、久久为功,定能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