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吗
刑事拘留期满后可以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资料图)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二、
刑事拘留能交社保吗
刑事拘留能交社保。停缴社保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解除,用人单位还是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只要员工被刑事拘留,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先解除合同,再停缴社保。
三、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找法网提醒你,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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