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江苏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十四五”期间,江苏要在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着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使民生保障水平与新发展阶段相匹配,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当然,构建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必须有完善的制度机制与之相配套。一方面,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和技能。特别是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业致富机会。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
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调高、扩中、增低”,即合理调节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加快民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持续提升,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约为4亿人。尽管总体规模不小,但以14亿多人口的基数计算,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比重相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仍明显偏低,仅为30%。未来仍然具有非常可观的提升空间,但同时也面临三个突出特征——中等收入者比重相对较低、内部层级结构不合理、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相对较低收入人群在中等收入群体中占比较大,一部分中等收入群体就业稳定性不足、存在“掉队”风险,此外还有相当多农村人口尚未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2021年,江苏全省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16∶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江苏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还存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江苏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经济强省的地位不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偏低,收入分配体制较为单一,劳动回报率较低,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显著,产业间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不断扩大,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较大制约。同时,江苏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方面也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政府投资和债务驱动主导的增长模式导致劳动力要素收益与资本要素获益不相匹配,即居民收入增幅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而出现“增长高、收入低”的问题;二是区域发展不均衡与行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三是传统制造业相对优势式微而新兴产业绝对优势的引领性不足,导致收入增长缺乏支撑、幅度放缓的问题。
由于江苏是城镇化水平领先以及现代化率先发展的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江苏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短板”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农村,而更多是收入结构优化的问题。苏北和部分苏中地区城乡居民未来将成为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崛起的主力。因此,对于江苏而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首先是依靠产业发展“做大蛋糕”,然后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中“分好蛋糕”,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
因此,一是要完善与GDP同步增长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和社会分配机制,要努力保持中等收入阶层工资收入的稳步提升,并同时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工资收入水平。二是把稳增长促就业作为“扩中”的基础。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全面支持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就业信息服务智慧化、就业服务群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就业新业态,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三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保障体系,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建立既定保障范围的医保个人自付封顶制度,同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更大力度实施医疗救助,切实降低居民的医疗支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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