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即“1+20”政策体系。政策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推送、狠抓末梢落实、强化督导服务,努力做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全省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回升向好。1至8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1%、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增长7.1%。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八条措施》。
18条措施共包括6个方面。
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包括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重点项目建设3条,强化项目建设条件保障,支持交通、水利、电力、新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促进市场消费恢复发展,包括促进大宗消费加快恢复、促进新型消费发展、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3条,推动落实国家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居住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等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力度,包括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新会展服务模式、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吸引外商投资4条,为外贸企业跨境开展商务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扩大出口规模,组织系列招商活动,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支持市场主体稳健发展,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4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成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包括加大粮食稳产保供力度、确保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2条,抓好秋粮收获和夏秋粮收购,保障电力供应。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包括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系列行动、高质量推进民生工程建设2条,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推动20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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