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我读高中的时候,大家都住校,有一个同班同学有一天被校保卫科逮了——他偷了隔壁宿舍楼的好几件随身听、BP机等等,人赃俱获。
校领导考虑他还年轻,开会讨论后决定给他一个机会,他也声泪俱下地在校大会当众读了悔过书公开道歉,于是大部分人都原谅了他……
然后,临毕业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新华词典》不见了——有同学告诉我是他翻我抽屉拿走的,过去看,确实藏在他的抽屉底里……他还辩解说,我不在他就先借用了;我说,你借用也不和物主说一声?我找一星期结果在你抽屉深处藏着……你自己说算啥?!
反正他就死赖着,说是借忘了跟我说而已,要毕业了老师也不愿多事,这事最终就糊弄过去了。
就我个人感觉,那些有劣迹的人,所谓道歉都是挡箭牌,原谅他们毫无意义,以直报怨依法处理才是真正的公正——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前犯错当前付代价,以后的事以后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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