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2日电(杨玉娟)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一起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强奸、猥亵儿童案件中,分析涉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原因,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校园预防性侵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这就是“一号检察建议”!自此,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启了“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长征之旅。
思想重视、落实责任
2019年,召开专题党组会及时研究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分工,形成了《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同时,召集县教育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就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开展座谈,强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明确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具体职责、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资料图)
建章立制、携手共进
2020年,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四个一。邀请县领导、县教育局、学校代表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暨授牌仪式活动,向辖区小初高代表学校发放“一号检察建议”(摘要)牌,督促其挂牌上墙并将其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同时,撰写致家长一封信,承诺书,督促教育局向全县学校予以落实,并在教育局官网大力宣传。联合8个职能部门签署《罗源县关于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与精准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协作落实强制报告、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等相关制度。
筑牢防线,内外结合
2021年,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制定《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2592名教职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查询出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13名教职工作出相应处理,用心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案一查,突显刚性
2022年,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刚性”,建立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案一倒查”机制,通过审查核实未成年被害人、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等多方信息,及时纠正当报不报问题,切实增强制度实效。例如,在办理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怠于履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涉案医疗机构所在卫生健康局制发检察建议,促成该局对涉案2家医院予以全县卫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4名医务人员予以处分,促使涉案医疗机构印发施行涉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进长效机制。
追根溯源,授之以渔
2023年,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能,持续性开展防性侵专题系列宣传活动,灵活采取情景模拟、专场观影、游戏互动等方式,至今已协助学校开展4场防性侵专题活动,制作普法宣传手册4册,并发放200余份。组织家长、老师等监管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防性侵普法宣传5场,取得良好效果。
近五年来,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与落实,工夫体现在方方面面,治理范围不局限在校园内,治理内容不局限于防性侵。实实在在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角度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携手相关部门共同有效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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