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关于“多位基金经理违规做场外期权被查”的传闻惊动了整个资本市场。最初发出该传言的微博网友称“这是公募基金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虽然事实究竟如何目前尚无定论,但场外期权业务却被一下子放到了聚光灯下,更是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那么,基金经理究竟是否能参与场外期权?那么,传言中的“场外期权”到底是啥?如果基金经理做场外期权,又是如何违规获利的?
很难查证,基金经理若参与就是“老鼠仓”
这则传言与“场外期权”这个平时较少人关注的券商业务联系在一起。那么漩涡中的场外期权到底是啥?据业内人士介绍,场外期权作为证券业近几年的新兴业务,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是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或者中间商的撮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整体来看,国内场外期权只能由机构和企业客户参与。
一位公募基金从业人员指出,公募基金经理是不能参与场外期权的。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是严格要求的,绝对不能碰,他们本人以及亲属的身份信息和投资账户都在密切监控范围之内。
一位私募基金人士指出,场外期权账户很难查。期权的交易信息不会在任何公开平台上显示。过去基金经理是可以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但因为出现很多“老鼠仓”事件,现在监管对这一块已经非常严格。这个传言的玩法在过去是存在的。
前述人士介绍,场外期权和A股股票挂钩,如果基金经理真的参与场外期权,或意味着基金经理先在券商下单看涨期权,后可通过资金建仓来抬升股票价格,实现股票上涨,场外期权也就跟着顺势暴涨。就是基金经理用手中的资金优势来拉抬具体个股的涨幅,然后抛售埋伏的场外期权,实现获利。本质上跟“老鼠仓”没有区别。
暴利诱人,“老鼠仓”可能的操作模式
“大家现在猜测,可能是基金经理们相中了一个小盘成长股。然后再开一个这个小盘成长股的看涨期权,狂拉正股,小盘成长股的期权就上涨10倍、20倍。由于个股期权可以放杠杆,所以,可以挣100倍甚至更多。就是用自己管理的基金去拉正股,然后用自己个人关联账户去开正股期权,有点像前些年炒权证和近几年的可转债。拉正股股价,狂打衍生品的价格,挣的是衍生品放大后的资产价格。”一位资深证券市场人士向阐述了场外期权“老鼠仓”的简单逻辑。
这位资深证券市场人士还指出,也有可能存在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和基金经理的内幕交易。“例如,上市公司在相关消息披露前,提前和基金经理进行布局。由于场外期权产品的结构,可以设计得非常复杂,因此产品中容纳上市公司、相关高管、基金经理等多方的利益,是没有问题的。以国外市场为例,某些消息可能只能提振股价5%,但通过复杂的场外期权,杠杆可能高达200%甚至更高。”
据介绍,场外个股期权的杠杆率普遍是10倍左右,高的可以达到30倍,而一般融资融券是2倍左右的杠杆。以10倍杠杆为例:如果投入10万元,那就能撬动100万元的资金。假设执行价格10元(买入价),如果标的资产价格涨到11元,那么也就意味着100万元涨到了110万元,如果标的资产价格涨到20元,100万元涨到200万元,相当于10万元的成本赚100万元,刨除成本后,净赚90万元。业内专家指出:“只要标的资产大于11元,就是赚的;10-11元之间,亏损但没有把权利金全亏完;10元以下,就没有行权的必要了,也就意味着10万亏完。所以,如果能找到在某段时间内确定性上涨的标的,那么,通过场外期权这个玩法,能够有极大的放大效应,这种暴利非常诱人。历史上有很多的‘老鼠仓’,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掌握了一些标的的定价权,他们就这么玩。”
发展迅猛,
监管趋严倡导有序扩张
据报道,近几年,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呈现出规模增长迅猛的特点。根据中证协披露数据,截至2021年年末,场外衍生品市场存量初始名义本金规模20167.17亿元,全年累计新增84038.01亿元,同比增长76.56%。其中,场外期权存量名义本金规模9906.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36310.66亿元,同比增长39.41%。
据中证协披露,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净收入排名前20位的券商合计收入规模达112亿元,同比增长59.46%。其中,中信证券、申万宏源和华泰证券业务收入较高,分别为19.42亿元、18.91亿元和14.74亿元。从收入增速来看,国联证券和银河证券增速较快,同比增长5802.73%和1947.78%。8月5日,中证协刚发布了最新一期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共有8家券商为一级交易商,36家券商为二级交易商,拥有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券商共达44家。国泰君安认为,截至2021年年底,场外期权名义本金规模已突破2万亿元,监管政策的细化与规范措施落地将助推市场注重有序扩张、规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2日证监会披露了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均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被处罚的三家券商分别为中金、中信建投和华泰。证监会称,中金公司因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中信建投因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因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等三方面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宗 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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