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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法律明白人”让乡村事更“明白”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黄岗镇黄檗村的张某与同村的钟某因山林界址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各不退让。该村党支部书记熊耀文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张某和钟某达成和解协议。
在黄檗村,熊耀文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法律明白人”。今年以来,该县紧扣“三比三争”活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无职党员、退伍军人中选拔人员培养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如今,“法律明白人”已然成为普法宣传、矛盾化解、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5月份,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22226名,其中普通“法律明白人”18297名、“法律明白人”骨干3929名,实现全县236个村(居)“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明白人”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他们以村为单位,采用聊天、话家常的方式活跃在群众身边,深入各家各户了解群众生活中的法律需求,掌握基层社情民意。与此同时,用好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弱势人群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该县“法律明白人”累计收集“普法订单”2条、重要社情民意信息8条,由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问题全部提前得到解决,“法律明白人”作用凸显。
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充分利用主题普法月、乡镇赶集、法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重点解读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更多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基层法治氛围越来越浓厚。今年以来,法律明白人队伍共开展各类宣传65场次,受众人群达1.2万人次。
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骨干利用自身法治素养较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优势,主动参与到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中去。在全面了解“事件背景、问题诉求、前因后果”的基础上,以“情法相济、德理相融”的方式,调解各类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等大小纠纷,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将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纠纷化解不出村。今年该县“法律明白人”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220件、参与化解159件。
当好法治创建的“监督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为抓手,将法律明白人明确为法治创建的“监督员”,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利用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纳入监督范围。通过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务管理,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以来,法律明白人队伍共参与各类社会事务393次。全县现有省级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张海燕、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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