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律上医疗合同有哪些类型
医疗服务合同根据诊疗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1.一般医疗服务合同,一般医疗服务合同是以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合同。
【资料图】
2.健康检查合同,健康检查合同是以早期发现疾病或了解健康状况为目的,而约定由医方对相关项目予以检查的合同。
3.实验性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需求者并无健康上的问题,而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合同。
4.其他性质的医疗服务合同,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医疗领域的发展范围,医疗服务合同的范围已大大超越了以诊疗为目的。例如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安乐死等。
二、
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区别:
1.性质不同。在医疗合同纠纷纠纷中,对医疗机构追究的是违约损失赔偿责任。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对医疗机构追究的是侵权赔偿责任。
2.举证责任不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而在医疗事故纠纷中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赔偿法律依据不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及标准依《民法典》的规定,而医疗事故纠纷的赔偿,则依《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
三、
医疗诉讼程序
医疗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
2.受理。
3.通知应诉。
4.开庭审理。
5.委托鉴定: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法院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6.裁判: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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