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居民生活提供“同城化”便利一直是各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此方面,关中平原城市群近日又添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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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购房需求,现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一定程度来讲,西安市与周边相关城市的公积金互认互贷配合了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建设工作,有助于形成更优的人口布局,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中指研究院西安分院研究总监支家骏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西安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相关城市间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除便利购房者外,对区域内人口与产业融合发展等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公积金互认互贷
至少在今年年初,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各城市间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即已启动。西安市在其《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提出,2023年要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通办,年内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日前,2023年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在西安市召开。据当地媒体报道,此次联席会议还召开了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分会,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示范区、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延安、三门峡共14个市(区)在分会上签订了《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明确要在互认互贷合作机制、提取业务协作机制、资金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理论研究共享机制等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此次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即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主要政策内容为恢复办理关中平原城市群9个成员城市及2个观察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购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此次西安市与相关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打通了西安市与其他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成员城市公积金贷款的壁垒,能够切实减轻购房者的置业负担,也能够减轻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同时有利于促进住房消费,满足购房需求同时提振楼市预期。”支家骏指出,当前西安市单缴存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则为85万元,而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5%;此次西安市与相关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既加大了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也提高了公积金使用效率。
加强多方面合作共建
实际上,作为公共服务跨地通办重要事项,各城市群间都在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近年来京津冀、成渝、长江中游以及黄河流域等城市群纷纷提出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机制。
今年以来,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国多地在公积金贷款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据中指研究院监测,(?)年以来,全国各地已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超200条,政策主要集中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允许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
除公积金互认互贷外,2023年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还发布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未来三年,关中平原城市群相关城市将在深化对外开放、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开放共享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建,到2025年,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活力、经济实力、辐射能力大幅提升,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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