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4月1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为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督促券商归位尽责,形成执业质量和专业声誉的市场化约束机制,根据《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中证协拟组织开展2023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
具体来看,2023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评项目包括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内新受理的投行项目(12月份新受理的项目纳入下一年评价)。本次评价对象是期间有完成项目的超80家保荐机构,评价项目覆盖期间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共计1979个。
从具体评价方式来看,项目评价采用扣分方式,在项目执业质量基准分值上根据扣分标准进行扣减,直至0分。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为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主要反映首发、再融资项目的申报质量情况,包括项目撤否情况、处罚处分及负面行为记录等)、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治理体系的整体建设运行情况)、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项目内部管理流程控制的有效性和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等情况)三类指标。
去年12月份,中证协发布了首次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其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国元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金公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安信证券、五矿证券、国金证券等12家券商投行入选A类,还有招商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等50家公司被评为B类,中德证券、华金证券、华安证券等15家公司被评为C类。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