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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村民房屋被凿两个洞变危房后收到强拆通知书,拆迁公司称“施工不慎”》报道,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独尊山村村民涂记明反映自家遭遇了“套路”拆迁:当地为让他同意拆迁,先在他房子上凿两个洞,接着下D级危房告知函,最后下达“五日不拆除将强拆”通知书。会龙山镇相关负责人称,墙上的洞是当地化工园聘请的拆迁公司不慎造成的,下达后两份文书属正常履职,“已经到了这一步,坐下来谈,拆掉是最好的办法。”
细细梳理事件发现,发生在涂记明家的遭遇确有诸多吊诡之处。涂家房屋出现不规则大洞,是发生在当地要修建化工工业园,近期村里在组织拆迁,不少村民同意拆迁,而涂记明等六户暂未同意的背景下出现的,接下来危房通知强拆通知接踵而至,难免让公众疑惑,当地政府是否为了推进拆迁,而采取“不慎”凿洞的方式迫使被拆迁方同意而玩了一出“套路”?
可以明确的是,房屋拆迁是对农户重大权益的减损,即使涉及公共利益,也应当保证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无规矩不成方圆,行政拆迁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根据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可细分为13步,包括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组织听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等。行政执法贵在公正透明,而上述行政征收程序,涉事的团风县相关部门是否有严格执行呢?
团风县回龙山镇疑似通过排危的方式代替拆迁,貌似省略了拆迁步骤、节省了行政资源,不过此举不但涉嫌滥用职权,更伤害了法律尊严,与公众之于政府公正透明行政的期待相去甚远,此风不可长。倘使如此“套路”在当下行政拆迁中广泛应用,而当地行政拆迁负责人而不被追责,那么,行政拆迁中将会出现各种花样,严重损害农户利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及时纠正行政拆迁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让行政拆迁拒绝“套路”,让行政执法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进行。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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