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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广东省商务厅在香港举办广东省投资贸易政策宣讲会。据介绍,现在提供给来粤港资企业的优惠主要是一套组合政策:“外资十条”和“制造业十条”。投资奖励方面,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按其当年实际外资入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珠三角城市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粤东粤西粤北引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进行奖励。(南方+)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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