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张漫通讯员粤医保)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挂网发布。《通知》指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参保患者,使用“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等诊疗项目,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使用“俯卧位通气治疗”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临时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该《通知》自1月16日起执行。
新冠感染互联网首诊临时纳入医保
《通知》指出,广东临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参保患者,使用“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等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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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网上就诊诊查费是指医务人员通过网络查看患者诊疗信息,询问病史,分析病历资料,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结合患者实时情况和病情提供检查、治疗和健康管理方案,患者通过网上支付等方式付费并预约检查等的诊疗服务。
《通知》明确,开展“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应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为基础,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使用。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首诊服务价格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执行现行线下相应等级医师的门诊诊查费价格标准。优化调整互联网复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按“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项目执行。
“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临时纳入医保
《通知》指出,广东临时新增“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使用“俯卧位通气治疗”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临时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俯卧位通气治疗是指对镇静镇痛的危重症患者,在4~6名医务人员合作下将患者体位更改为俯卧位以纠正严重低氧血症的治疗。广东医保规定,治疗时长超过12小时的,再次实施该治疗可重新计费。每天收费不超过2次。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推荐的治疗方式,临时新增该项目,同步设置参考价170元供各地市医疗机构作定价参考,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的具体价格不高于参考价。
氧气灌装服务按成本收费,不得同时收取诊查费
《通知》对“高流量氧疗”临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调整。调整项目内涵、除外内容,项目价格按现行价格标准13.5元执行。该服务不得与“呼吸机辅助呼吸”和“无创辅助通气项目”同时收费。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为有需求的居民单独提供氧气灌装服务的(收费编码:530100001),不得同时收取诊查费,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等有关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行为。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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