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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郭博昊
12月2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局就医保在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要求进行排查,并明确排查与整改工作的时间表。
排查背景方面,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部分地区医疗机构以医保总额不足、医保规定住院天数上限、开药天数上限等理由,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强制患者中途出院、拒绝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长期处方”等,直接影响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国家医保局针对这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本次集中排查清理活动,缓解直至解决此类问题。《通知》指出,此次排查重点在于医保在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基金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导致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不便甚至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行为。
本次排查重点聚焦五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上述负责人将其分为三类,一是住院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总额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且缺乏合理调整机制,以及是否存在对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导致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情况;二是门诊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金额上限,导致医疗机构不能或不便于开具长期处方;三是医保考核管理精细化方面,是否存在医保直接搬用有关部门管理指标作为医保部门管理指标,如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导致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误认为是医保部门的管理规定。
此外,《通知》明确了排查任务的时间表,2022年12月底前,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具体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1月31日前,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全省情况,形成全省排查和取消医保合理限制的整改情况报告;2023年2月底前,国家医保局开展工作督导和调度,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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