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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近日发布了17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此次被罚的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此次罚款合计1370万,此外13名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存在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险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113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被罚款40万元。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款120万元。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穿透审核资金用途,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80万元。
此外,13名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其中4人被终身禁业,1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周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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